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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指南

日期:2026-07-21

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流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



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營理系统



验证身份信息


登记捐献意愿



生成电子登记卡和感谢信



现场登记发放登记证书和感谢信;线上登记可申请实体登记卡和感谢信



01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等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02 志愿登记方式有哪些?

1.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2.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www.codac.org.cn)。3.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捐献服务站进行书面登记4.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所有登记信息都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

03 捐献意原可以改变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平台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04 成为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意愿登记≠真正捐献,意愿登记仅仅是个人捐献意愿的表达,能否真正实现捐献需要等到公民近世后,经严格医学评估并征得亲属同意才能进行,因此进行意愿登记并不意味一定能实现捐献。